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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政情:整治食品安全“责任”要常念叨

  • 2011/5/9 23:01:23

上周由于五一放假,整个时政新闻领域的事情不多。相对而言,“责任”一词的曝光率不低。虽然它的背后多少有点老生常谈的味道,但在关系公众生命的问题上,有些常识就该被反复念叨。

  单就食品安全来说,先是5月5日,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主持召开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专题传达全国及全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刘志庚强调,要从源头上整治,确保市民吃得安全、放心。一旦发现非法添加,要快查快处。

  这番表态的背后,担负的就是职能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的责任。自3月中旬“瘦肉精”事件曝光以来,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刺激着公众脆弱的神经。5月6日,市质监局召开打击生产加工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会议。市质监局局长罗晓勤强调,全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要站在对社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企业负责的高度,严格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这一次,“责任”与“负责”同时高频出现。我们丝毫不怀疑主事部门的决心,但改善眼下非法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局面,其实无须太多豪言。努力打好呢份工,包括身处食品监管行业的公仆,也就够了。

  实际上,“责任”这个词从单面理解,就包括“应尽的义务”。当然,还有“应承担的过失”。

  5月1日,黄江发生一起车祸。当事司机成了“醉驾入刑”之后,东莞首个因醉驾而遭刑拘者。警方介绍,当事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出醉酒临界值的4倍多,将面临1到6个月刑期。显然,这就是一种过失。打击醉驾风声鹤唳,仍有人“以身试法”,可见其不仅将他人生命视作儿戏,对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

  既然犯过的错误可能还会再犯,表达过的立场偶尔也还会动摇,那么有些常识就应该被重复。但愿下次密集听到“责任”这个词,是出于期许实现之后的得意,而不再是事故发生之后的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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